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告
2025-01-15 19:49:00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辛叶 |          浏览量:14677

桑植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管理,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大气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桑植县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放区(以下简称禁放区)为: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瑞塔铺镇、利福塔镇、刘家坪白族乡、洪家关白族乡集镇规划范围内及县城区规划范围以外乡村茶叶种植基地周边(详见附件)。

二、禁放区内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应当模范带头遵守本规定。

四、县直及驻桑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控工作。

五、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对违反本公告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实行“一案双查”,除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行政或刑事处罚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上述人员家属燃放的,除将其家属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外,取消其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


七、有奖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2163,623391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桑植县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范围清单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责编:辛叶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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